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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臺灣公共治理指標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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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接續臺灣公共治理指標調查過去五年所建立之評估架構與研究成果,從七大面向評估政府治理績效,此一評估指標系統結合主觀、客觀指標,廣泛邀請學術界、政府、企業及公民社會領域的專家學者參與評比,並且本年度亦持續擴大公民社會代表的參與層面,並蒐集國內、外相關調查資料,不但能夠充分反映出臺灣治理的特色,也能與國際接軌,有助於國人及國際社會瞭解我國治理的發展現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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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業務在縣市合併後之延續安排與運作挑戰:以「災害防救之規劃及執行」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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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針對「災害防救規劃及執行」議題,選定臺南市及高雄市兩個新直轄市進行研究,預期為下述問題提供具體建議:
一、以「災害防救規劃及執行」業務為例,在縣市合併前後,災害防救規劃及執行業務存在哪些差異?
二、新直轄市政府面對災害防救之規劃及執行議題,如何在各行政轄區間維持適切的權責與資源分配?
三、縣市合併後,區公所的財政、預算(主計)等業務依法調整為直轄市政府所管轄,此舉是否影響災害防救之規劃及執行業務的執行?
四、國際上有哪些重要合併經驗?整體而言,應該在制度面、法制面或其他面向採取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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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公共治理指標之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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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前四年階段的研究成果;作為後續國際接軌的經驗分享標的。研究重點為:
一、持續既有的例年性調查規劃;
二、擴大調查參與者的代表性;
三、推廣研究成果的應用;
四、分享歷年的研究成果;
五、採用線上問卷填答並開放民眾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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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共治理指標調查(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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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第一、二、三階段的研究成果;作為後續國際接軌的經驗分享標的。研究重點為:
1.持續既有的例年性調查規劃
2.擴大調查參與者的代表性
3.推廣研究成果的應用
4.分享歷年的研究成果
5.試辦民眾參與填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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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與地方災害防救組織與職能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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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97年災害防救法修正後,針對災害防救組織體系已有規範,明訂行政院設災害防救委員會,負責執行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災害防救政策,推動重大災害防救任務與措施;內政部應設置消防及災害防救署為執行災害防救業務。另地方政府亦應設置專責單位以為處理縣市政府災害防救會報事務。因此,本研究續以97年度「政府職能與角色分析架構之研究」為基礎,研究重點為中央與地方災害防救的組織與職能,並蒐集國外作法,預判實務運作可能面臨之困難,以研提因應策略與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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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保護體系之政府職能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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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台灣的政治環境日趨民主化,攸關民生福祉的社會福利議題日益凸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保護相關議題也得到政府相關單位的重視。隨著需要公權力介入的兒童保護個案量逐年累積且快速增加,政府有必要配置足夠的資源與人力負荷以推動日益擴增的兒童及少年惡性對待事件。
具體而言,受限於「財政收支劃分法」與地方自治法規的規範,社會福利業務的執行原則上是屬地方政府的責任,但財政配置卻由中央政府統籌後再分配或匡定給地方政府支用;此外,中央政府在財政的編列上並未相對配置社會福利法案所規範的服務措施所需的經費,以致... |